为了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加强各阶段工作质量控制,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10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发文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督查。
督查目的是:通过督查,掌握和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和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推动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督查内容:一是省、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二是普查专班组建及运行情况。各级普查专班是否健全,特别是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普查专班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是否制定内部工作职责,是否集中办公;三是 “两员”选聘、培训和管理情况。是否按普查方案要求选聘“两员”,是否对“两员”开展了业务培训,是否制定了“两员”工作职责和任务;四是普查物资准备情况。普查机构所需物资和设备是否到位。
督查方法:一是听取汇报。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全面汇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和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和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二是座谈讨论。了解各地、各部门前期准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实地考察。察看文件和办公场地。
此次督查工作自10月25日开始至10月30日前结束。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和要求,积极做好此次督查工作。(姜明利)